根据《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现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按照省人社厅公布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名单详见附件)。
二、时间和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5月13日上午9:00至11: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1、报考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的考生到太原市晋源区长风商务区谐园路广鑫大厦8层(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省荣军医院的考生到太原市小店区荣军南街11号(省荣军医院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要求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委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最多递补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四、其他事项
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有通讯方式变更请及时与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系。
咨询电话:0351-6855520(省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
0351-7971369(省荣军医院)
监督电话: 0351-8300898
标签: 复审 资格 报考 盖章 人员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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