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的通知》(镇办发〔2019〕36号)精神,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社会化用工人员。
一、具体岗位
岗位代码 | 用工单位 | 岗位名称 | 招聘数量 | 学历及专业 | 考试及成绩计算方法 |
01 | 市市场监管局 | 综合档案室工作人员 | 1 | 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 笔试30%
面试50% 实际操作10% 适岗评价10% |
备注:中共党员,退役军人,能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和日常办公软件,计算机类、档案管理类专业,有机关事业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经历等优先情形在适岗评价环节计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6月1日至2006年5月31日期间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相应学历。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得报考。
三、信息发布
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zhenjiang.gov.cn)首页-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方式、用工形式等考生应知事项。
四、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17∶00,其他时段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1.基本资格材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插入正面免冠电子照片)、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信网查验截图;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所修课程目录。
2.适岗评价另附的佐证材料(没有的可以不提交;报名环节未提交的,视为没有):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盖章,注明入党时间),退役军人身份佐证材料,“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志愿者身份佐证材料,革命烈士子女或者配偶身份证明材料,计算机水平等级考试证书,学位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出具的从事档案管理工作经历证明(盖章,注明具体岗位和工作时间),受到县处级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表彰奖励的证明,其他胜任本岗位的专业特长佐证材料。
除报名登记表外,其余材料可以拍照上传或者扫描上传。
(三)材料提交方式
以上报名所需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113507856@qq.com,请确认发送成功并保持手机联系畅通。
五、资格审核
用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延长报名时间,后续环节时间相应调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报名时提交的所有电子材料,需在笔试当天考试前向用工单位提交相应原件以供校核,未能提供基本资格材料原件的取消考试资格,未能提供适岗评价佐证材料原件的取消相应得分;录用前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实际操作。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50%)、实际操作成绩(占10%)、适岗评价(占10%)等四部分组成。
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时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8∶30,时间45分钟,地点另行通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开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以携带书籍资料,但不能使用电子产品。考试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适岗评价、笔试两项合计成绩排序,按照不超过1∶5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初定笔试当天即组织面试。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和综合素质。
实际操作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即进行实际操作考评。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成绩,现场公布。
总成绩小数点后取两位,考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按实际操作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七、考察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排名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考生需在通知期限内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办理手续和用工形式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2个月。拟录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用工单位报到并办理用工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提出辞职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岗位所缺人选,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考生录用后,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有关规定,享受用工单位行政辅助岗编外用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市局人事教育处):0511-85037950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1-85037933
附件: 1、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pdf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8日
标签: 用工 面试 报名 材料 录用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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