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杨河市人民法院招聘驾驶员公告

胡杨河市人民法院决定公开招聘一名驾驶员,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在18至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等。报名地点在胡杨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报名时需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证等材料原件和一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并填写《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综合面试将考察语言表达能力、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试用期工资为38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4400元/月,并根据工作年限向上调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解决我院当前审判辅助人员紧缺问题,确保我院审判、执行等工作顺利正常进行,根据工作需要,经胡杨河市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择优招录聘用。

二、招聘职位

聘用制驾驶员1名,五年以上驾龄。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

(五)驾驶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

(六)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七)退伍军人、公安(政法)院校毕业生或具有擒拿、格斗等技能者优先录用。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被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7、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聘用制驾驶员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胡杨河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新疆胡杨河市安远南街与井冈山西路交叉口西南200米锦龙电力公司1号楼2楼)电话:0992-3930373。

2、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退出现役证等材料的原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现场填写《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试

综合面试:对报名者进行语言表达能力、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技能特长、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进行考察。

六、工资待遇

试用期3800元/月(试用期两个月),转正后工资4400元/月,根据工作年限向上调整。

七、其他事宜

1、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名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名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

3、咨询电话及时间:0992-3930373,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6:00-19:00。

胡杨河市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报名 招聘 河市 胡杨 聘用 聘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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