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官店镇中心卫生院因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卫健局同意,决定公开招考编外护理工作人员2名,药剂科工作人员1名,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名、统一理论考试、面试、平等竞争、择优选聘、服从安排。
二、招考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
2.学历、专业及资格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助产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药剂科工作人员药学专业需具有执业药师证;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需临床医学、预防医学专业。
3.年龄要求:护理工作人员、公共卫生科工作人员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药剂科工作人员45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二)具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有违法违纪既往史;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户口所在地开具证明);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建始县官店镇中心卫生院人事科。
3.报名须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近期白底2寸免冠彩照2张。
(3)《建始县官店镇中心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录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资格不合格,取消招考及录用资格。
(三)考试方式
1.考试方法:笔试+面试。
2.考试内容:相关专业知识。
3.准考证领取:考生于2024年5月16日到建始县官店镇中心卫生院人事科领取准考证。
4.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核
对拟聘对象进行严格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是否有违背“一票否决”的情况。因考生考核不合格的,则在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五)体检
集中组织拟聘对象到医院进行体检,因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则在参加测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六)聘用及公示
总成绩达到60分以上者,按由高到低的原则依次确定拟聘对象,确定的拟聘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均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并从参加考试的人员中按成绩依次递补。
四、纪律要求
本次招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程序执行。若有违反,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被录用的,随时取消录用资格。未尽事宜由本次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和确定。
咨询电话:18963909191 联系人:秦道凯
建始县官店镇中心卫生院
2024年5月8日
标签: 招考 拟聘 建始县 官店 工作人员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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