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常态化、长年提供大学生社会实践岗若干个,安排在各庭室实习,协助完成审判执行等相关辅助工作,旁听案件审理等刑事、民事、执行审判辅助业务实践。
实习时间:实习期限为1个月以上,需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实习地址: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一、入选条件
接收的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踏实肯干,积极进取;
(二)离校2年内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在校大学生;
(三)能够保证有时间全程全职参加实习,实习期1个月以上;
(四)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
二、接收程序
(一)报名
1.网络报名:请关注“江华法院”微信公众号,在本文末附件处下载填写《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实习生信息采集表》,并与身份证扫描件、学生证或者学历证明扫描件等投递至邮箱fyzgk2014@163.com报名。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或学历证明到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701办公室现场报名(报名方式二选一)。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三)办理接收手续
根据报名情况,择优确定人选,审核通过将电话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承担审判辅助工作,工作部门由政治部安排。
2.实习工作需听从各部门负责人、法官的安排与指导。
3.每周一至周五,按全县统一作息时间上下班,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
4.实习期间,应当爱护办公财物,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人民法院办案、廉政、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
四、相关待遇
1.提供法院干警同等的办公条件。
2.实习期间工作日免费提供早、中、晚餐,没有其他报酬补贴。
3.家住外地实习生可提供住宿。
五、纪律与监督
实习生接收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参加实习的人员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取消实习资格。
联系部门: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联系人:蒋雨轩
电话:0746-2311439
标签: 实习 报名 江华瑶族自治县 人民法院 实习生 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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