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竞聘者资格要求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组织纪律性、学历等。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竞聘方式为面试和综合考察。开发区将根据面试成绩和综合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开发区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为2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推进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本溪市深化经济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经南芬区委、区政府同意,开发区拟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以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可报名参加管委会岗位聘任。

(二)南芬区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以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可报名参加管委会岗位聘任。

二、竞聘岗位

开发区管委会聘任岗位14个。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服务局、投资促进局3个内设机构,局长(主任)、副局长、工作人员岗位,招聘岗位及工作职责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行好,能够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履行竞聘岗位职责所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

(二)事业心责任感强,富有斗争精神,勇担当善作为,工作实绩突出。

(三)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遵纪守法,勤政廉政,履职尽责。

(四)报名局长(主任)岗位需现任南芬区副科级(1年以上)及以上领导岗位人员;报名副局长、工作人员岗位需现为南芬区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及全额事业身份人员。

(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签订书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个聘期的人员不具有竞聘资格。

(七)具备正常履行竞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上一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正在接受组织审查调查或在党纪政务处分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岗位竞聘。对法律法规规定和其他不适宜担任上述竞聘岗位的人员,不得参与竞聘。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1.提交申请。竞聘者可登录本溪市南芬区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岗位竞聘报名表(附件2),每个竞聘者可填报1--2个竞聘岗位,于2024年5月13日17时前报到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芬开发区管委会315室),联系人:苏博曦,联系电话:43737855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竞聘者提供虚假竞聘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竞聘资格。

2.资格审查。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对竞聘者申请进行审查,通过竞聘资格审查后,由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竞聘者参加面试。

3.对竞聘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竞聘者不符合竞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竞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五、竞聘方式

采取面试及综合考察的竞聘方式。

1.面试。每名竞聘者按照所报考岗位分别参加面试。评委组根据现场面试情况进行百分制打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计算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竞聘者面试结束后,到场外等候,待下一名竞聘者面试结束后,返场听分,并签字确认。

2.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公布竞聘人员成绩,每批次竞聘完成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成绩排序,提出初步考察对象建议人选名单。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3.组织考察。由区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建考察组,进行综合考察。

4.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及综合考察结果,确定聘用人选。

六、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期2年,由开发区管委会与其签订聘用合同,颁发聘书。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解释。

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 024-43737855。

附件:

附件1: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招聘岗位及岗位职责

附件2: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岗位竞聘报名表

附件3: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竞聘上岗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4: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附件5:本溪南芬经济开发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标签: 竞聘 开发区 竞聘上岗 南芬 岗位 本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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