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桂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人员

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拟招聘3名聘用人员,包括书记员和司法警察各1名。招聘条件包括政治素养、学历、年龄、技能等,有法律专业知识或相关经历者优先。报名时间为5月6日至5月25日,线上或线下报名均可。资格初审后,通过者参加技能测试和面试。平均工资4000元/月,试用期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现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人员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平桂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2名;

平桂区人民法院聘用制司法警察1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为18-35周岁;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法律专业知识或具有从事法律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聘用司法警察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组织纪律性强,服从安排;

3.身体健康,无严重疾患,无不良嗜好,能胜任本职工作;

4.年龄为18-35周岁,工作地点为公会镇,有相关专业、相关工作经历、退伍军人、体育特长生等优先。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参加非法组织活动的;

7.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获聘用制司法警察的情形。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一)对初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三)工资标准:基础工资+绩效奖励,平均工资4000元/月(含个人五险一金部分),工作满一年享受带薪休假。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25日。

(二)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填写《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连同其他报名材料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zpgfy@126.com;

2.线下报名:直接送交至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6楼政治部。

(三)报名材料:

1.《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职业技能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近期小二寸免冠照1张;

4.相关从业经历证明原件。

(四)联系方式:0774—2493236(政治部)

六、资格审查

(一)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过后将以电话通知应聘者统一测试和面试,如未接到测试和面试电话通知,即说明初审未通过。

(二)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七、面试与技能测试

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参加速录技能测试/体能测试及面试,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标签: 聘用制 报名 平桂区 聘用 招聘 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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