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就业创业政策有效落实,帮扶我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继续实施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根据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0〕81号)文件精神,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和人数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在劳动年龄内,要求具有本市户籍;2.持有效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且已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3.掌握操作计算机录入文字表格,有较强的沟通与语言表达能力;4.具备中专(含职高、技校)及以上文化程度;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零就业家庭人员、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
三、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后未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男年满50周岁以上、女年满40周岁以上)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四、薪资待遇
1.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从应发工资中代扣。
2.公益性岗位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均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报酬标准相同。
五、工作职责
鼓楼区街道(乡镇)、工业园区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负责组织、指导、监督社区工作服务站开展各项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并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公共就业服务。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由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招录考试栏目(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发布,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在公告栏张贴,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8日—5月15日。
(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5月15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先填写《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和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盖章,然后携带报考条件要求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软件大道89号软件园F区8号楼二层)现场报名。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提交《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一式三份(见附件)、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一寸红底彩照4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4.资格审查: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组织考试
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负责对报名公益性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考试名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聘用及公示
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根据考试结果,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核验个人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核验未通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应在招考单位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确定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后,将人员名单上报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和鼓楼区人社局。
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鼓楼区人民政府网站招录考试栏目(http://www.gl.gov.cn/xjwz/zwgkml/rsxx/zkzp/)和街道(乡镇)、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公告栏予以公示,公布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由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将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汇总上报福州市劳动就业中心和鼓楼区人社局审批。公示期间,若发现拟聘用人员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五)聘用及备案
1.鼓楼区人社局委托市劳务派遣公司,与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2.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的劳动合同、《就业失业登记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报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备案。
考务政策咨询电话:0591—87617424。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2024年5月8日
标签: 鼓楼区 公益性 聘用 就业 岗位 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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