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定向培养本科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的通知》(闽卫科教〔2014〕62号)规定的条件和程序,2015级定向我县县级医疗卫生单位的温艺心、郑昆玉等2名本科临床医学生现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体检及考察合格,拟聘用以下温艺心、郑昆玉等2位2015级本科定向生(详见附件)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编制内卫生技术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6日。
公示期间,如有不同意见,请及时向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永春县卫生健康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0595-23862476,0595-23878652。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春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8日
标签: 永春县 2024 福建省 卫生 本科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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