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西双版纳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岗位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就业协管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西双版纳州城镇区域户籍;
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处于失业登记有效状态;
3、符合以下条件的任意一条;
(1)零就业家庭人员;
(2)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3)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4)连续失业1年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5)连续失业 6 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6)连续失业 3 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二)其他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
2.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为人诚恳,工作认真,责任心强,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临时性工作安排。
3.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做事认真、细致,有一定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操作技能,能熟练操作office、WPS等办公软件,有文秘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受过治安或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宜报考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填写《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登记表》,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西双版纳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二)面试:考试形式为面试,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结合学历、专业、经历等情况。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拟聘用对象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方可办理录用手续。
(四)聘用: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录用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用工管理按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执行。
(五)薪酬待遇:工资薪酬按照西双版纳州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含五险)。
四、纪律与监督
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纪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西双版纳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景洪市易武路17号3号楼303)
联系人及电话:罕女士 0691-2141051
电子邮箱:bnldj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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