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要求,经过公开招聘 procedures,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拟录用张渲翌为眼科特检人员。公示期间为2024年5月8日至10日,如有异议可拨打0574-55662912举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进一步规范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的通知》(鄞政办发〔2020〕87号),及宁波人才网招聘公告(2024年4月11日公布)要求,经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拟录用以下人员,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用人单位名称 | 岗位 名称 | 姓名 | 性别 |
1 |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 | 眼科特检 | 张渲翌 | 女 |
公示时间:2024年5月8日-2024年5月10日
监督电话:0574-55662912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姜山分院
2024年5月8日
标签: #2024 #医共体 #姜山 #鄞州区 #分院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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