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招聘考核工作安排,定于2024年5月8日,开展面试和心理测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5月8日上午7时30分
二、地点: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三、人员:详见附件
四、测试安排
(一)测试标准:
面试主要考察了解招聘对象的身体形态、仪容仪表、语言表达、交流沟通等方面的测评要素,其中:语言表达、沟通交流,主要围绕职业认知、职业愿景、自我认知和管理、面对压力和困难挑战等方面。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二)相关提示: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多个考场同步开展,每名招聘对象面试时间约6分钟。
2.招聘对象着装应得体端庄、简洁大方。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对象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提前30分钟入场,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招聘考核。当天未到或迟到30分钟以上的招聘对象,均视为自动弃权。
(二)面试和心理测试期间,招聘对象须认真听取工作人员讲解考核项目的规则、标准、要求及注意事项。
(三)招聘对象必须严格遵守考核测试各项规定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喧哗。对于拒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擅自脱离个人所在考核小组的,发生辱骂、顶撞裁判、与现场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打架斗殴的,或者存有冒名顶替等行为的,将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四)如因特殊情况考核测试工作安排确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10)-82215776;咨询时间:20:00-22:30。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
2024年5月7日
标签: 招聘 考核 面试 测试 30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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