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份芦淞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次安置的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芦淞区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实施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本次公示的5名人员均已满3年公益性岗位就业期,属于再次安置范围。公示期为7天,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当地人社部门反映。二次安置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期限将重新计算,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贯彻落实就业困难人员援助制度,及时帮助就业困难群体实现就业,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文件有关规定:“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女年满45周岁、男年满55周岁)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现将2024年5月份芦淞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次安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4年5月6日—2024年5月12日)。

肖媚姿,女,汉族,1973年生,群众。2021年5月首次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到2024年4月已满3年。现拟对肖媚姿进行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

叶美姣,女,汉族,1976年生,群众。2021年6月首次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到2024年5月已满3年。现拟对叶美姣进行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

周斌,女,汉族,1973年生,群众。2021年4月首次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到2024年3月已满3年。现拟对叶美姣进行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

袁爱如,女,汉族,1977年生,群众。2021年4月首次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到2024年3月已满3年。现拟对袁爱如进行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

周峰荣,女,汉族,1977年生,群众。2021年4月首次安置公益性岗位就业,到2024年3月已满3年。现拟对周峰荣进行公益性岗位二次安置。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

联系电话:0731-28580531、0731-28580620

附件:2024年5月份芦淞区公益性岗位人员二次安置名单


株洲市芦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标签: 公益性 2024 岗位 安置 就业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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