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流市委政法委员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北流市委政法委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应聘者要求:拥护党领导,爱国守法,北流户籍,身体健康,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报名时间:5月8-13日,地点:市委政法委政工室。工资待遇:按北流市标准发放,缴纳社保,另有适当补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北流市委政法委决定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协助处理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北流市户籍,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者必须承诺遵守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具有相应专业工作要求的技能;

(六)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七)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要求,即符合市人社局关于困难对象的条件或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指持有《就业创业证》并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1.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城镇人员;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指女性年满40周岁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以上的城镇失业人员;

3.低保家庭人员:指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人员;

4.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城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进行失业登记的人员;

5.长期失业人员:指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 12个月以上的城镇人员;

6.失地人员:指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社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范围

北流市(以户籍所在地为准)。

四、薪酬待遇

用人单位根据北流市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岗位人员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的部分。此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岗位实际,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给予适当补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3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5:3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北流市委政法委4楼政工室(北流市永安路0011号)。

(三)咨询电话:北流市委政法委政工室:6222369。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困难业务电话:6339798。

(四)报名要求:符合公益性岗位的应聘人员携带报名表、相关资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等)及复印件报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五)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流市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附件:北流市委政法委公益性岗位报名表

中共北流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4年5月8日

附件:北流市委政法委公益性岗位报名表.docx

标签: 人员 岗位 就业 公益性 北流 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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