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招聘公告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招聘公告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师资力量,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精神,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拟招聘部分2024届优秀毕业生到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职业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4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岗位计划

招聘岗位计划详见《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岗位学科根据报名情况及学校需求可适当调整。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山东师范大学站、青岛大学站)和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枣庄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填写《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与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证件及资料,以扫描件的形式打包发送至招聘单位邮箱xyrsc_zp@163.com(邮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如:“XX学校英语教师+李**”),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初选

资格审查和初选时间:

山东师范大学站(长清湖校区天颐广场):2024年5月9日

青岛大学站(浮山校区体育馆):2024年5月16日

所有报名人员须在校园双选会现场招聘单位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审核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

报名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复印件;

2.由学校(院系)审核盖章的报名表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上述材料除学校出具的证明外,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

用人单位将根据报名人数进行初选,按照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通知将以电话方式联系告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不超过7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与招聘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行网上签约,生成就业协议。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岗位和报名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等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经考察不合格、档案审查存在问题等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六)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优秀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务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地址:山东省滕州市学院路888号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632-5650961

附件:

1.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枣庄工程技师学院、滕州市中等职业教育中心学校2024年校园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

2024年5月7日

标签: 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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