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2024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合格分数线:
(一)综合管理类(A类)的合格分数线为51.03分;
(二)综合管理类(B类)的合格分数线为47.74分;
(三)综合管理类(C类)的合格分数线为46.35分;
(四)中学教师岗位(D类)的合格分数线为51.54分;
(五)小学教师岗位(D类)的合格分数线为48.76分;
(六)药剂岗位类(E类)的合格分数线为42.54分;
(七)护理岗位(E类)的合格分数线为38.62分;
(八)医学技术岗位(E类)的合格分数线为42.16分;
(九)公共卫生管理岗位(E类)的合格分数线为45.77分。
二、资格复审人选
根据各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职数,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招聘职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招聘职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达不到上述比例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实际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一)《海南省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登录系统打印)、准考证1份。
(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分。
(四)岗位有学历学位要求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五)岗位有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七)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准许2024年8月31日前毕业证明(盖章原件)。
(八)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卫生健康系统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市(县)级教育主管部门或市(县)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公章);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加盖公章)。以上同意报考证明,需在2024年2月19日前取得。
(九)驻文昌是部队现役军人配偶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需提供随军家属证明原件(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机关开具并加盖公章)。
(十)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有效证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十一)在文昌市服务期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志愿服务中西部计划”人员,提供市项目办出具的截止至2024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加盖公章)。
(十二)报考教师岗位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学科毕业生、符合该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承诺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科、符合该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
(十三)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从社保机构打印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记录和本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缴纳记录和劳动合同中需明确所从事的职位,工作经验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
(十四)学信网毕业证证明(带二维码的标示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十五)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
(十六)诚信承诺书1份(需下载并手写签名,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或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复审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0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二)复审地址:
1.教育系统:文昌市文城镇文中路19号二楼(原文昌市委党校内);联系电话:0898-63220821。
2.卫生系统:文昌市文城镇文建东里17号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室102室;联系电话:0898-63230838。
3.其他事业单位:文昌市文城镇文蔚路55号就业大厦三楼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0898-63330136、0898-63330057.
五、有关说明
(一)报考人员因故不能才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考生本人手写签名)。
(二)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活相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附件:1:文昌市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文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标签: 2024 分数线 复审 岗位 原件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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