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营商环境条例》和《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进一步拓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监督渠道,提升企业和群众的体验感和获得感,打造“全国一流、全省最优”营商环境,根据《猇亭区“营商环境体验官”实施方案》,现面向全区公开选聘“营商环境体验官”20名。
一、招募范围
在猇亭区生活或工作,自愿参与猇亭区营商环境体验工作、关心猇亭区营商环境建设的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代表、民营企业代表、中小企业代表、新闻媒体工作者、法律从业人士、基层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关心“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具备一定的理论素养、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
3.坚持实事求是,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具有勇担社会责任的公心、深刻敏锐的洞察力、敢于直言的勇气。
4.坚持原则,敢讲真话,能积极、客观公正地反映企业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5.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社会观察员职责的时间、精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年满18周岁以上。
6.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未受过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无严重负面影响的道德失范行为,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三、工作职责
1.参与对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公共服务大厅(银行、医疗、水、电、气、网等)运行服务情况的体验监督。
2.对各级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办事效率,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进行监督。
3.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收集并及时反映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和呼声,维护企业和办事群众的合法权益。
4.宣传各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及各类惠企惠民政策,并收集了解其落实情况,包括行政审批、涉企收费、窗口服务、12345热线办理、政策落实、执法监管等。
5.收集营商环境方面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6.收集反映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
7.办理区营商办委托的其他相关事项。
四、选聘程序
1.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下载填写《猇亭区“营商环境体验官”报名表》(见附件),申请方式有单位推荐和自荐两种形式。报名表扫描为PDF格式文件发送至邮箱(xtqyshj@163.com)。
2.资格审核。组织推荐人员及自荐人员由区营商办后提请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研究审核通过后择优聘任。
3.聘任方式。对推荐人选进行全面考察认定后,颁发“营商环境体验官”聘任证书。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
六、聘任期限
“营商环境体验官”工作性质为公益性义务工作,无劳动报酬,实行2年一聘,自发布聘任决定之日起开始履行职责。体验官在任期内不能积极配合区营商办开展的各项体验活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解聘;聘期届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可连聘连任。聘任期满后无违法违规行为且能够继续胜任体验官工作的,征得本人同意后,可予以续聘。未续聘者自行解聘。
联系电话:0717-6516929
标签: 营商 环境 体验 聘任 报名表 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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