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4月16日《2024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2024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和资格复审已结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部分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两个岗位无人报考,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代码 | 原招聘 计划 | 具体情况 |
红安县教育局 | 红安县大赵家高级中学 | HARC27 | 1 | 取消招聘计划 |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 红安县中医医院 | HARC44 | 3 | 取消招聘计划 |
二、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的调整
根据《公告》:“为体现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岗位原则上按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需要相应取消、核减引进计划,或急需紧缺岗位需要降低开考比例、不设开考比例予以保留”的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研究决定对部分岗位招聘计划和开考比例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减招聘计划岗位(1个)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原招聘 计划 | 调整后 招聘计划 | 调整后 开考比例 |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 红安县中医医院 | HARC43 | 2 | 1 | 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
(二)降低开考比例岗位(4个)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原招聘 计划 | 调整后 开考比例 |
红安县教育局 | 湖北省红安县第一中学 | HARC30 | 1 | 降低开考比例 |
红安县教育局 | 湖北省红安县第一中学 | HARC31 | 1 | 降低开考比例 |
红安县教育局 | 红安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 HARC34 | 1 | 降低开考比例 |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 红安县人民医院 | HARC40 | 4 | 降低开考比例 |
(三)不设开考比例岗位(5个)
主管单位 | 招聘单位 | 岗位 代码 | 原招聘 计划 | 调整后 开考比例 |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 红安县人民医院 | HARC01 | 1 | 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5分) |
红安县财政局 | 红安县会计核算中心 | HARC03 | 1 | |
红安县教育局 | 红安县大赵家高级中学 | HARC28 | 1 | |
红安县教育局 | 湖北省红安县第一中学 | HARC29 | 1 | |
红安县卫生健康局 | 红安县人民医院 | HARC41 | 1 |
三、加试笔试安排
(一)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照《公告》:“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加试笔试,按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入围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要求,根据报名情况,共9个岗位179人须加试笔试。加试笔试后,因考生缺考等原因低于1:5比例的,参加笔试且达到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加试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笔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天)上午9:30-11:00
地点:红安县第二中学服务楼五楼(湖北省黄冈市红安县城关镇红坪大道19号)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笔试内容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2)综合管理类(A类)设置,笔试为闭卷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成绩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四、有关事项
1.请加试笔试考生于5月11日登录报考邮箱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2.请加试笔试考生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按要求参加笔试。
3.请考生提前熟悉笔试地点,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考点内无停车位,建议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出行。
附件1:2024年红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加试笔试人员名单.xlsx
附件2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pdf
中共红安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7日
标签: 红安县 笔试 开考 招聘 岗位 加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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