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2024年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现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始建于1970年,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康复、预防、急救为一体的省属大型三级甲等综合医院,是河北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现有丛台院区和复兴院区2个运行院区,1个在建院区(复兴院区新建三甲项目)。医院总占地面积210亩,建筑面积10.65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100张,规划床位2300张。医院设置77个临床、医技科室,29个党政管理机构和医疗辅助科室。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4年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拟选聘工作人员5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选聘理由
当前,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研究方向专业人才较为短缺,为进一步提高医院诊疗服务水平和神经生物学科研水平,满足神经外科工作需要,急需一批既有相关科学专业知识又有丰富临床专业技能经验的优秀人才。
五、选聘范围
1.相关医学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人员。
2.博士学位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8日以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岗位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二级医院或三甲医院工作经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8日以后出生),对于紧缺专业及专业业务能力突出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4.引进高层次人才的配偶限硕士及以上学位,不限专业及年龄。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和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官方网站(https://www.hbgdfy.com)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2024年5月9日-5月10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通过现场报名方式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河北省邯郸市丛台路81号)行政楼308室。
报名要求:每名报名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报名材料:
1、《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从网上下载打印填写;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毕业证对应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报考有职称要求的岗位需提供与岗位要求相符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证明本人工作经验的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2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
资格审查: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专家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考核方式,主要考核专业技能、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情况等方面,一般以专技测试等方式进行,对其学习工作经历、专业业绩、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确定考核意见。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统一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的,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官网(https://www.hbgdfy.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0-3962025(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
监督举报电话:0310-3962345(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纪检监察办)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组织人事部 薛飞
联系电话:(0310)3962025 手 机:19331098111
电子邮箱:gdfy312@163.com
河北工程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5月7日
标签: 医院 岗位 附属 选聘 招聘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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