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0〕126号)精神,经用人单位申请,人社部门认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1名。现将招聘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自愿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岗位设置及人数

(一)岗位名称及人数

陇西县人民武装部保洁1名。

(二)岗位要求

女性,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

(三)工作内容及地点

陇西县人民武装部保洁主要负责营区和机关公共区域日常卫生的清扫。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主要包括岗位补贴、社保补贴和工伤保险。

1.岗位补贴:按照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2.社保补贴: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1.招聘对象:陇西县辖区内已认定且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仍然难以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①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大龄是指女性年满40周岁及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及以上。 

②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零就业家庭是指家庭成员2人及以上的城镇居民家庭户中,无一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或投资性收入的家庭。

③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指经民政部门认定,正在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④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城镇居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是指经国家批准的由中国残联统一制发的残疾人专用证件。

⑤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指最近一次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

⑥因失去土地落户在城镇的就业困难人员。失去土地是指因国家征地失去全部土地。

⑦省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2.招聘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较强纪律观念,服从组织安排。

五、招聘程序

(一)申请

1.个人申请:陇西县巩昌镇、文峰镇辖区之外享受了个性化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向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提出个人申请。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陇西县巩昌镇、文峰镇已享受个性化就业援助的就业困难人员,自愿向相关就业服务机构(社区)提出申请,社区根据申请人就业意愿,报所在乡镇汇总后向陇西县人社部门进行推荐。

(二)综合评定

根据个人申请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推荐情况,结合岗位要求,对申请和推荐人员进行安置对象排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三)人员公示

对经过综合评定的拟聘用人员将通过陇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岗位管理

1.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陇西县城镇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书》;

2.公益性岗位人员聘用期限为三年,聘用期间由用人单位负责日常管理。

七、所需资料

个人申请需携带个人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结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受理时限

2024年5月7日-2024年5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九、受理地点

陇西县再就业服务中心709室(陇西县人社大楼7楼)

十、咨询电话

0932—6622174

附件:个人申请(清样)

陇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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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就业 陇西县 人员 岗位 聘用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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