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适应新时代基层治理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全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26名,其中大河家镇10名、刘集乡1名、石塬镇1名、吹麻滩镇107名、胡林家乡6名、癿藏镇1名。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自愿从事基层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和团队合作的精神,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操作电脑;
3.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已经就业并领取财政工资的人员不得报考(如现任村干部、乡村振兴专岗等);
4.积石山县户籍,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之后);
5.无违纪违法等影响履职的其它情形;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辞退或者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4.有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校学生、现役军人;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的;
8.不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的,难以履行工作职责的;
9.曾担任过村(社区)干部但非正常离职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录(聘)用及不适合在社区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综合成绩发布、资格联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5月7日-5月10日)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用电脑端登录报名网站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510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2024年5月9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2.提交报名申请、上传附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前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注册登录账号(该账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存)。登录后,按要求逐项填写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原件照片,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应聘条件,否则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报名申请通过资格初审后,不可更改。
3.网上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查询审核结果。应聘人员可于报名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网上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18:00时。
4.打印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应于5月11日9:00-5月12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考试、资格审核等环节使用,无本人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打印准考证后,应认真阅读笔试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并提前熟悉考点。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12日(星期日)9:00-11:00;
2.笔试地点:在积石山县城进行,具体考点以准考证载明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实行百分制,按60%计入综合成绩。笔试内容主要为综合能力测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水平。
4.笔试要求:(1)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得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采取“裸考”方式进行,考试所需的文具由考试组织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考试文具、手机、耳机、手表、手环、香烟、打火机、稿纸、文件袋、提包、眼镜盒、计算器、可穿戴的电子智能设备等任何物品。考点不提供物品寄存服务。
(三)资格复审
按照计划招聘岗位人数1:1.5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按提示生成);
资格复审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条件进行核查,达不到报名条件者取消资格。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按主动放弃处理。资格复审未通过或本人放弃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1.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方式: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解决基层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综合成绩发布
考生综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即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名先后,缺考者,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积石党建”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考生综合成绩1年之内有效,若专职社区工作者出现空缺,可以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补录,经资格联审、体检、公示通过后聘用上岗。
(六)资格联审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资格联审对象,由县委组织部协调县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民政局、环保局、人社局(劳动监察)、乡村振兴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进行严格审核,并对考生个人征信进行核实,形成结论性意见。资格联审不合格或有反映违纪违法等问题并查实的,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医院另行指定,体检或复检不合格者,取消招聘资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考察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进行考察,同时审核考生档案。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经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资格联审、体检、考察合格后符合条件的考生,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积石党建”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上岗
经笔试、面试、资格联审、体检、考察公示后确定录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统一培训后安排到社区、集中安置点开展工作,不服从分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经所在乡镇党委考核合格后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满后,本人自愿提出申请,经所在乡镇党委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可以续聘,续聘合同期限与村“两委”任职届期相同。
四、报酬待遇
专职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考核由所在乡镇党委负责,基本报酬待遇执行村干部报酬待遇标准,享受每年3万元(每月2500元)的报酬,并按照省州政策同步增长。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考试不收取应聘人员任何费用(体检费自理),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凡弄虚作假或有违规行为者,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3.所有报考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等过程中要自觉遵守相关工作秩序。对不服从安排管理的,取消报考人员相关资格,造成恶劣影响的,还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
六、纪律监督
1.由县纪委监委负责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和招聘规定以及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工作人员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按照党纪政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0930—6921125)
县委组织部(0930—7722415)
政策咨询电话:0930-777769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931-8727856
中共积石山县委组织部
2024年5月6日
标签: 资格 笔试 报名 招聘 成绩 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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