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医学人才体检有关事项通知

2024年5月9日早上7点,参加睢宁县编制医学人才招聘的考生需在睢宁县永康路云河广场集合体检。考生需携带身份证、一寸照片和签字笔,费用自付。请遵守秩序,按组排队,空腹接受检查。怀孕或月经期女性需及时报告。有异议可及时反映。迟到、携带通讯工具或隐瞒病史者将受处理。考生应按时休息,保持良好状态。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一、体检时间及集中地点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上午7:00在睢宁县永康路云河广场集合(睢宁县人民政府对面),请务必空腹。(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请查看附件)

二、体检须知

1、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

2、体检还须携带一寸彩色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以备体检结束时填表),体检费用考生自付,在体检现场缴纳。

3、请考生按体检组别(见附件)自觉排队,服从领队的安排,自觉遵守秩序,严禁擅自离队,严禁与体检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联系。

4、当天采血、B超检查前须空腹;采血、B超检查结束后统一吃早餐。

5、怀孕或可能已怀孕者,勿做X光检查,请此类人员务必告知领队;女性受检者处于月经期请及时向领队报告。

6、血压、听力、视力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考生须当场提出复检申请,体检结束后提出复检申请的不再受理。

7、考生积极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体检医生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检查、检验项目的,考生应予以配合。

8、全部项目检查完毕,考生如实填写体检表第1页,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有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9、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及时向领队反映,体检结束后,考生按组集中,待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开。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应准时到达集中地点,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并作违约处理。

2、严禁携带各类通讯工具、电子产品参加体检。若有携带的,须关闭后全部统一上缴领队集中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

3、考生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咨询电话:0516-80381018,19961930979

附件: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医学人才参加体检名单

睢宁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

附件下载:1. 附件:睢宁县面向2024年毕业生公开招聘编制医学人才参加体检名单.pdf

标签: 体检 考生 睢宁县 2024 领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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