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6名,现将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核政审等相结合,注重德才兼备。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考报考条件
1.凉山州内户籍人员,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热爱驾驶岗位,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及服务意识,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沟通能力;
3.仪表端庄(无纹身),五官端正,语音清晰,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史;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5月以后出生),报考人员的年龄、资格、条件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日。共产党员、退伍军人、汽车、机修类专业或有汽车维修从业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限男性;
5.取得准驾车型C1及以上驾驶资格,具有5年及以上驾驶经历,近三年内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含酒驾等不良驾驶记录);
6.爱惜车辆,具备一定车辆维修和保养知识、技术。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治安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有道德败坏,参与赌博等不良行为的;
5、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7、参与邪教组织的。
8、现役军人;
9、其他不适合从事岗位工作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1日;
2.报名地点: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联系人:任芳,联系电话:4777746;
3.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符合条件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县级以上交警部门出具的重大交通事故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前来报名。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需携带委托代理书),代报者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于2024年5月15日到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办公室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
四、
考试科目及范围
招聘考核工作由普格县政府办组织,县人社局、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县国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县纪委监委派驻政府办纪检组全程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驾驶理论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2.笔试时间:5月16日(详见准考证);
3.笔试地点: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具体地点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考试结束3日内以张榜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二)驾驶技能测试
1.测试人员: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5: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试人员,实际参考人员达不到测试比例的,则直接进入技能测试;
2.测试内容:测试驾驶技术、道路安全知识、突发情况处置等;
3.测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测试要求:进入技能测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测试;
5.测试成绩公布。技能测试成绩在考试结束3日内以张榜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三)面试
1.面试人员:根据考生的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3.面试时间及地点:技能测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
4.面试要求:进入面试的考生,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参加测试;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考试结束3日内以张榜的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五)成绩计算公式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驾驶技能测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30%,驾驶技能测试占30%,面试成绩占4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驾驶技能测试×30%+面试成绩×40%
五、体检
根据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等,以技能测试成绩高者排位在前。体检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六、公示、聘用
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中出现不合格导致的缺额,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用工合同;未合格者不予聘用。驾驶员待遇按照现有合同制驾驶员待遇标准执行。
七、
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
普格县纪委监委:0834-4776608、15183444537
八、
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请考生在整个招录期间确保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发生变更
后,应及时告知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3、本公告由县政府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标签: 测试 面试 笔试 成绩 聘用 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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