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特别授权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师资补充工作办法,经初审通过,以下人员予以公示:李海堂,拟聘为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助理教授。公示期为5月7日至11日。对拟聘人员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监察处或人力资源部反映。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西南交通大学特别授权二级教学科研单位实施师资补充工作办法(试行)》(西交校人〔2024〕33号)文件规定,按照公开招聘相关程序,确定以下初审通过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1日。
序号 | 姓名 | 岗位 | 来源 | 拟聘学院 |
1 | 李海堂 | 助理教授 | 南京大学 |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
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间以真实姓名向监察处、人力资源部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监察处:028-66366444
人力资源部:028-66367210
西南交通大学人力资源部
2024年5月7日
标签: 2024 人力资源部 监察处 公示 拟聘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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