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拟补录人员公示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根据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拟补录刘磊为聘用制书记员。刘磊符合招聘条件,笔试、机打、面试成绩优异,体检和政审合格。公示时间为2024年5月6日至11日,期间如有异议,可实名反映。无异议后,刘磊将正式录用为尖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的相关要求,从参加过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2023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笔试、机打与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至低补录1名聘用制人员,经体检、政审合格,现将拟补录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刘磊,女,1993年11月出生,全日制大专学历,黑龙江煤炭职业技术学院矿物加工专业,拟补录为尖山区人民法院聘用制书记员。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政治部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公示期间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1日

监督电话:0469—6136086

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民生大街3号)

邮政编码:155100

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5月6日

标签: 尖山区 双鸭山市 聘用制 人民法院 补录 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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