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陈户镇关于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陈户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70个名额。招聘范围包括脱贫人口、低收入者、残疾人、大龄人员等群体,优先考虑本地户籍。报名时间为5月7日,地点为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招聘条件包括拥护党和国家政策,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并排除公职人员、养老保险领取者等人员。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积极消纳城乡长期失业人员,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经研究,陈户镇决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过程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计划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70个。

二、招聘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

(一)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二)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认定的相应人员。

(三)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四)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五)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六)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本镇户籍优先;

(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服务意识强,身体健康;

(三)符合岗位要求,服从管理,爱岗敬业,熟悉办公软件操作;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2.已享受职工(含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退休待遇人员;

3.公职人员、各镇(街道)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不得纳入招聘范围;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

(二)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三)报名地点:陈户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咨询方式:0543-2510131。

(四)报名材料: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

五、岗位待遇及补贴期限

(一)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二)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三年。

博兴县陈户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标签: 岗位 公益性 招聘 人员 登记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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