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金湖经济开发区招商体制机制改革,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招商人员队伍,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专业招商公司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数量
招商部部长2名、招商部副部长2名、招商部招商专员6名。
二、对象和条件
1.选聘对象:(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和纳入县委编办“一体化系统”实名制管理的编外人员;(2)县管国有企业职员。
2.选聘条件:要求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其中:
(1)招商部部长。应当具备招商引资或项目帮办服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且取得实绩,熟悉产业政策和产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外联沟通、商务谈判、组织协调和团队合作能力。197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2)招商部副部长。应当具备招商引资或项目帮办服务岗位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产业知识基础和沟通能力。1984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3)招商部招商专员。应当有一定的产业知识基础和沟通能力。1989年1月1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适岗评价、考察与体检、公示与聘用等6个步骤进行。
1.发布公告。1月10日在金湖政府网、“金湖发布”公众号等县内主流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11日-1月16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于2024年1月16日17:30前(以报名邮箱系统收件时间为准)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787207423@qq.com,报名材料包括: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本人签字的报名表扫描件、学历证明等。邮件主题及压缩包名称必须注明应聘岗位、姓名,例如“招商专员+李某”。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3)资格初审:开发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主要是基本条件审核,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因个人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或未按时将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等导致报名不成功的,均视为报名无效,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责任;应聘人员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应聘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咨询电话:0517-86981180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尚处于影响期内的;或正在接受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③因违纪违法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辞退(解除聘用合同)的;
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录用的人员。
3.面试。通过现场提问,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综合素质、专业技能、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做出综合评价。面试的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面试满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根据面试成绩,按各岗位应聘人员和招聘数2: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适岗评价环节人员。如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数比例不足2:1,则面试成绩合格者全部进入适岗评价环节。拟进入适岗评价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县内主流媒体上公布。
4.适岗评价。适岗评价采取百分制量化考评方式。开发区联合县组织、人社、工信、商务等部门组成适岗评价小组,依据考生填报的工作履历、工作实绩进行核查、评分,适岗评价小组与考生不见面,主要从工作履历、实践历练和岗位实绩等多方面考评岗位匹配度。
5.体检和考察。按面试成绩和适岗评价得分各占5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根据总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拟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在县内主流媒体上公布。
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招录考察相关要求进行,并进一步核实考生填报资料的真实性。体检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录用,如因此造成缺员情况,从适岗评价合格人员中,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一并进入公示与聘用环节。
6.公示与聘用。总成绩及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金湖政府网等县内主流媒体发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无异议的,及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职员管理及薪酬待遇
1.岗位等级。招商专员岗位由低到高分1-3级,岗位等级与人员现有薪酬标准、工作年限挂钩。
2.身份管理。公司职员聘用期间,原有个人身份和职务职级封存进档,职务职级晋升、档案工资等按原身份执行。
公司部长及以下职员是行政、事业在编人员的,最迟在第一个任期(三年)期满可自主选择,如继续在专业招商公司工作,将不再保留原有人员性质,按国有企业职员管理。
第一个职务任期内或任期结束即解聘的行政、事业在编人员,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按其档案身份结合聘用期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安排岗位;解聘的非在编人员根据其聘用期间现实表现,综合考核合格的由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员额控制数内在内设部门安排岗位,或回原单位工作,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择业;解聘的国有企业人员回原单位安排工作。
3.薪酬待遇。专业招商公司职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构成,其中基本工资占薪酬总量30%,绩效工资根据年度实绩完成情况确定。对招商部部长实行任期激励,在部长岗位工作满一个任期的兑付任期激励收入,任期激励收入在不超过其三年平均年薪水平的20%以内确定。
在第一个任期内,公司职员原则上按原工资标准按月发放薪酬,每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年薪总额,多退少补。“五险一金”仍按原渠道缴纳,需个人承担部分在年底统一结算。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选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选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予以清退。被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责任自负。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纪工委 0517- 86986979
六、其他有关事项
1.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选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选聘资格。
2.报名人员在报名表上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选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名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本人承担。
3.适岗评价时,报名人员招商和项目帮办工作经验丰富、业绩突出的优先考虑。经审核没有符合条件或经考察没有合适人选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
4.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5.为方便咨询,设立咨询电话:0517-86981180。
本公告由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附件:金湖经济开发区面向全县公开选聘专业招商公司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江苏金湖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标签: 报名 人员 选聘 适岗 岗位 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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