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河南省监狱系统2024年度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均进入体检环节。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录用职位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1:1,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的应试者进行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参加体检人员共508名,名单见附件1。
二、体检集合时间和地点
2024年5月11日早上6:00前在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66号)南门集合,集合时按照体检集合编组(见附件1)进行站队等待点名验证。逾时未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须向本小组工作人员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3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如实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逐项填齐,并贴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
(二)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配合工作人员、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三)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人员指引下进行体检,严禁在体检中使用通讯工具。请严格按照体检编号顺序依次进行体检。凡违反体检规定和要求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国家公务员局综合司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理矫正类职位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等规定进行。
30088031、30088041、30088051、30089031、30089041、30090031、30090041、30090051、30091031、30091041、30091061、30092031、30092041、30092081、30093021、30093031、30094031、30094041、30094051、30095011、30095021、30095031、30095051、30096021、30096031、30097031、30097041、30098031、30098061、30098071、30099051、30099061、30099071、30099081、30100041、30100061、30101011、30101021、30102011、30102021、30103021、30104021、30104041、30104051、30105031、30105041、30105081、30106041、30109031、30110051、30111021等51个职位按照“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的标准执行。其它职位按照“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的标准执行。
(五)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本组工作人员,勿做X光和妇科等项目的检查。如不如实报告,后果自负。
(六)体检费用自理,每人350元(只收现金),由体检医疗机构统一收取。
以上事项如因各种原因推迟或变更,以河南省监狱管理局门户网站通知为准。如有疑问,请及时发送邮件联系河南省监狱管理局招录办(电子邮箱:hnsjygljzlb@163.com)。
河南省监狱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
标签: 体检 录用 公务员 附件 2024 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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