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建筑工程学院关于开展系(室)、学科负责人调整选任工作的通知

建筑工程学院将依据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要求,进行系(室)、学科负责人调整选任。调整分留任、交流和选任三个阶段,具体程序和要求参见《实施意见》。工作将按照日程安排进行。有意参加调整的候选人须填写《任职意愿表》。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各系(室):

参照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2024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4〕6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经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现就我院开展系(室)、学科负责人调整选任工作通知如下:

1.本次调整选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分别为留任、交流和选任。

2.任职条件、资格,工作程序等具体要求详见《关于2024年建筑工程学院系(室)、学科负责人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3.学院调整选任工作的日程安排详见附件。

联系人:佘丹丹

联系电话:5079492,13931699616

附:

1.调整选任工作安排

2.岗位设置情况

3.任职意愿表

4.《关于2024年建筑工程学院系(室)、学科负责人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筑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5月6日



附件1-3.doc

实施意见.doc

标签: 选任 2024 调整 工作 意见 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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