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4年3月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考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的要求,现将考生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事项、资格复审及考察事宜进行公布,具体如下:
一、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
按照考试总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加权合成。每个考试项目满分均为100分,及格线均为60分,60分以下者不计入排名,无体检、聘用资格),根据岗位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事项
1.体检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3日。
2.体检医院:深圳市内外三级甲等医院。
3.入围体检的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彩照参加体检。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忌过度劳累,注意饮食清淡,不得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体检项目选择《普通入职体检》类型并加查乙肝两对半(集体生活所需),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现场支付。
5.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复审、考察
根据招聘公告,本次资格复审需要考生提供材料如下: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户口本或户籍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4.学历、学位验证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5.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如专业技术职称证、工作证明、社保清单、劳务合同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书(原件);
7.体检表(原件);
8.个人征信报告(原件)。
以上材料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邮寄至深圳市大鹏新区水头社区新大路东侧水头消防救援站,如有特殊情况,经我单位同意推迟体检的,另行约定材料提交时限。经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姜小姐,咨询电话:0755-28336352。
本公告由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附件: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公开招聘1名编外人员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深圳市大鹏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5月6日
附件:
标签: 体检 原件 资格 深圳市 总成绩 入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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