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体检方案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程和招聘简章,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已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员。按照考试总成绩,按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政审和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在5月20日前邮寄至招聘单位。合格人员按1:1比例进入体检范围,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相关规定执行。5月10日上午9:00于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区进行体检,须空腹携带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参加。逾期未参加视为自动放弃。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试行)》和《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类岗位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要求,现将考察及体检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范围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笔试)。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具体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见附件(在“是否进入体检考察范围”栏标注“Y”的人员均应在规定时间参加考察,否则视为弃权)。

二、考察

考察需提交政审和无犯罪记录两份证明材料,均须考生本人分别开具。

(一)政审证明开具要求

1.2024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供由学校或学院出具的本人在校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要求学校或学院盖章);

2.有工作经历的考生,政审材料由原单位出具(请原单位根据本人人事档案填写其出生日期、参工时间等信息),无业人员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出具。

综合表现情况证明材料或政审材料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有无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材料要求注明出具该材料部门的办公电话,加盖公章,后续具体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二)无犯罪证明开具要求

所有考生均由其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上述材料请在2024年5月20日前邮寄至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人事科(邮寄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同福路6号行政办公楼负一层人事科收,电话:0532-68661172)。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5﹞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鲁人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时间地点

集合时间:5月10日(周五)上午9:00

集合地点:青岛市市立医院西院区A座7楼会议室(地址:青岛市市南区朝城路2号)

(三)注意事项

1.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参加体检;

2.须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不要饮酒,体检前一天晚上10点至体检结束前禁食、禁水;

3.体检费用390元(请自备390元整现金),由考生本人承担;

4.到达集合地点后先进行签到、抽签、照相,然后进行体检;

5.逾期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职位空缺将根据简章要求进行替补体检,具体替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联系方式

考察体检咨询电话:0532-68661172

附件: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xlsx

青岛市妇女儿童医院

2024年5月6日

标签: 体检 考察 青岛市 材料 招聘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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