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联合培养事务辅助岗招聘启事(项目用工)

上海海洋大学拟招聘项目用工4名,合同期两年,试用期2个月。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招聘基本条件:硕士及以上学历,思想政治素质好,遵守规定,品貌端正,身体健康,善于沟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岗位职责:协助管理联合培养单位、招生、导师,以及其他相关工作。工资待遇:基本工资7000元/月,社保福利按规定,另有津贴。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工作需要,经学校批准,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项目用工4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用工方式:项目用工,与上海临港人才有限公司签订项目用工合同。

二、工作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

三、用工期限:两年(试用期2个月),期满或项目结束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到期根据工作表现可以续签。

四、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富有责任心,主观能动性强,善于沟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

2.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心理素质良好,吃苦耐劳,能够适应长期出差;

3.具有良好的文字功底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

4.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相应学位。

五、岗位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联合培养单位的管理;

2.协助主管领导做好联合培养招生和导师的管理;

3.协助部门、各学院、各联合培养单位开展联合培养研究生的教育教学管理;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工资福利待遇:

1.基本工资:7000元/月(税前);

2.社保费项:根据上海市相关文件规定;

3.其他:根据完成工作情况,发放相应的津贴。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应聘者发送报名材料(简历、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明、相关工作经历和经验介绍,以及个人认为的其他所需材料)至邮箱:yjsyxgb@shou.edu.cn,请如实填写应聘申请材料,报名期间不接收纸质材料。初选入围后应聘者按通知要求另行提供书面材料;

2.用人部门组织初审、面试和业务能力考核等,根据以上情况确定拟录用人选,报学校人事处备案;

八、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材料,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

3.初选合格后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反馈信息。

九、联系方式:

上海海洋大学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21-61900058

邮箱:yjsyxgb@shou.edu.cn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沪城环路999号,邮编:201306

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

2024年5月6日

标签: 用工 招聘 报名 工作 应聘 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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