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公安局将拟录用的警务辅助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月1日至5月5日。如有情况反映,应以书面形式署名,邮寄或送至指定地点。公示期间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771-6512265。群众如实反映问题将受法律保护,名单附件可查看。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严格执行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现将补录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5月1日至5月5日。
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应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于2024年5月5日前邮寄或直接隆安县公安局政工室(直接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2799)。监督举报电话:0771-6512265。
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隆安县公安局
2024年5月1日
标签: 警务 2024 隆安县 公示 补录 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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