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级行政单位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因工作需要,现招聘派遣制文员一名。要求年龄30-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类相关专业,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工作认真负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态度。报名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符合条件者将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合格者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薪资待遇面谈,缴纳五险一金。工作地点位于鄞州区和济街附近。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岗位及要求

岗位名称:文员(1名)

岗位要求:年龄30岁至40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文职类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懂得文字排版,PPT制作及公文材料整理,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好的服务态度,吃苦耐劳能及时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科室给予的其他相关任务,党员、退伍军人有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2、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月8日至1月15日。

2.报名办法: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361058610@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及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在收到邮件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电话通知本人。进入面试人员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贴照片)、身份证、户口簿、毕业(学位)证(港澳台、国外留学回境人员凭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的时间另行电话通知。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分析应变能力、专业技术能力和回答问题准确性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五)签订劳动合同

体检合格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审核相关资料,若发现拟录用人员档案资料不符合报考条件,将取消录用资格。

3、薪酬待遇及工作地点

具体薪资待遇面谈,缴纳五险一金。(工作地点:鄞州区和济街附近)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1日

标签: 面试 体检 人员 资格 招聘 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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