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张格庄镇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岗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福山区张格庄镇面向辖区公布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求。符合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等条件的人员可报名申请。岗位职责包括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维护等。招聘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初审、民主评议、公示、审批等。岗位补贴不低于福山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岗位实施动态管理,符合退出条件的将停止发放补贴。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烟台市城乡公益岗岗位管理监督办法》(烟人社规〔2024〕2号)文件精神,为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劳动收入水平,结合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实际,现面向辖区公开发布乡村公益性岗位需求,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允许将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未就业单亲家庭成员、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登记失业的“二孩妈妈”纳入乡村公益岗性岗位安置范围。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大龄人员,是指身份证年龄45-65周岁人员,含已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持有离婚或丧偶证明且抚养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16-24岁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二)岗位名称、职责,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维护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2、热爱基层服务工作,吃苦耐劳,自愿从事公益性岗位。

3、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和身体条件。

4、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乡村公益性岗位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辖区村居规模设置岗位,从户籍所在村居常住居民中产生。招聘流程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级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5日8:30至2024年5月6日17:00。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张格庄镇便民服务大厅报名。

3、报名方式:报名实行本人现场报名方式,并填写《福山区乡村公益性岗位个人申请承诺书》。

(1)享受脱贫政策人口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乡村振兴部门提供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低收入政策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民政部门提供的低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残疾人员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残疾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大龄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居民户口簿及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公益性岗位招用单位认为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二)聘用

由各村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村党组织根据个人申请和岗位数量,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等形式,根据安置对象要求,综合考虑家庭情况、收入状况、劳动能力、年龄等因素,按照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优先、农村低收入人口和农村残疾人次之以及人岗相适的原则,综合确定推荐人选。

推荐人员确定后由村居报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同意后在村居公开栏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期满后人员名单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统一组织对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并委托第三方劳务派遣与安置对象签订劳务就业协议,办理公益性岗位就业登记手续。按照每人每年不超过60元标准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签订劳务就业协议的期限不低于1年(临时性疫情防控公益性岗位除外)。

四、待遇期限

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福山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小时),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绩效等因素确定。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

五、动态岗位管理

乡村公益性岗位按照《福山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烟福人社字〔2022〕3号)实行退出机制,一旦退出即时解除劳务协议,从解除劳务协议的下月起停止发放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和《烟台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申请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信息发布渠道:福山区人民政府官网、“福在福山”微信公众号、“醉红张格庄”微信公众号、“福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福山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福山区张格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5日

附件1:张格庄镇岗位名称及职责.xlsx

标签: 岗位 公益性 福山区 人员 乡村 复印件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