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招聘海口市秀英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的公告

海口市秀英区招聘五级专职法律顾问1名,要求本科法学类学历、三年法律工作经验,40岁以内。报名时间为5月1日至5月9日,需提交简历、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材料。招聘程序包括公开报名、面试、公示、体检、签约,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试用期6个月,考核合格后签订3年劳动合同。法律顾问负责处理区政府法律事务,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咨询电话:68662919。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加强和改进法律顾问工作,充实和优化法律顾问队伍,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海口市秀英区政府专职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五级专职法律顾问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服从组织的工作安排;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其他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2)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其中获得法学类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的年限可以放宽至两年;

(3)具有法律职业资格(A证)或者律师资格;

(4)40周岁以下(统计时间截止2024年4月30日)。

(三)存在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到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处于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期内,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因违法、违纪行为曾受到处分,且处分期未满或处分期满但未对相应处分做出撤销的;

5.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6.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和《海口市秀英区机关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秀府办〔2021〕66 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按照有关规定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按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适宜报名应聘的。

三、薪资福利待遇

五级专职法律顾问:11000元/月(含个人社保和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程序分为公开报名、面试、公示、体检、签约5个环节,由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组织实施。为了保证招聘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招聘全程信息通过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1日8:00至2024年5月9日17:30,逾期不再受理(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节假日可报名)。

2.报名方式:考生将报名材料报至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邮箱,不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将在报名结束后3天内公布。邮箱地址:xiuyingqusifa@163.com。

报名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电子版;

(2)毕业证及学位证;

(3)职业资格证书或律师证;

(4)从事法律工作的经历证明(如任职文件、工作证件等);

(5)个人公开发表的法学专业文章及其他学术成果、证书等资料;

(6)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

(7)个人简历。

3.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本次公开招聘采用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疾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或者聘用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面试工作结束后,面试结果通过秀英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区司法局投诉及反馈。

(三)面试

(1)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福秀小区会议室。

(四)体检

面试通过的拟聘用人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五)公示录用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查证不属实的人员确定为录用人员。

(六)签约

体检合格人员经过公示后,将与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签订聘用合同。

(七)试用期及考核

秀英区司法局与拟聘专职法律顾问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试用期6个月。拟聘专职法律顾问的级别及工资档次将在试用期劳动合同中明确,试用期薪酬按相应级别和档次工资的80%支付。

招聘单位将根据拟聘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态度等综合表现进行全面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为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2)招聘单位从未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课程,也从未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招聘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3)请应聘人员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应对本人所填写应聘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应聘信息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

(5)专职法律顾问依法依规履行区政府法律顾问专职工作职责,为区政府处理法律事务,接受市司法局、区司法局的管理、监督,遵守行政机关的工作纪律,任职期间,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不得在律师事务所等其他机构兼职。

(6)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仅供招聘之用,恕不退还。参加招聘过程中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7)招聘过程中请考生保持手机畅通。

六、咨询电话

(1)招聘服务咨询电话:(0898)68662919。

(2)本招聘公告中咨询电话的接听时间均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海口市秀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招聘 秀英区 应聘 人员 报名 法律顾问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