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程学院2022年台湾籍高层次人才招聘简章

湖北工程学院现公开招聘台湾籍博士,涵盖十大学科门类64个本科专业。招聘条件包括博士学位、55周岁以下、外语熟练等。学校提供办公及住房条件、安家费、年薪20万元及以上、科研经费等优厚待遇。聘期3年,试用期1年。应聘需提交个人简历、工作及学习经历、工作打算等材料。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通知。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湖北工程学院地处董永故里、中华孝文化名城、武汉城市圈副中心城市—湖北省孝感市。学校校园环境优美,春晖湖畔绿树成荫,是育人治学的理想之地。学校毗邻武汉,乘坐孝汉城铁至武汉天河国际机场18分钟,至武汉28分钟,交通便利,区域优势明显。

学校涵盖经、法、教、文、理、工、农、医、管、艺等10大学科门类,开设64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3个,“国家卓越人才培养计划”专业2个,省级本科品牌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6个,省级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专业6个,“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专业6个。现有国家级一流专业1个,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3门,省级一流专业19个,省级一流课程13门。学校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实验室)3个。建有新型生物质基材料、材料科学与工程、光学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教育学、植物学等湖北省重点学科。

学校是湖北省属多学科普通本科高等院校,为国家社会经济发展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卓越应用型人才。诚邀您来校工作!加盟湖工,成就梦想!

一、招聘学科专业

序号

用人部门

招聘

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条件

岗位名称

岗位所需专业

学历

学位

年龄

1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2

专任教师

中国语言文学类、传播类(新闻、广告)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2

外国语学院

3

专任教师

外国语言文学类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3

美术与设计学院

3

专任教师

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雕塑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4

经济与管理学院

2

专任教师

经济学、管理学类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5

音乐学院

3

专任教师

音乐学、舞蹈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6

教育与心理学院

3

专任教师

教育学、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7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专任教师

数学类、统计学类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8

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2

专任教师

电子科学与技术、信息与通信工程、控制科学与工程、电气工程、仪器科学与技术、光学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9

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2

专任教师

应用化学、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材料学、材料物理与化学、材料加工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10

生命科学技术学院

2

专任教师

药学、食品科学与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1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2

专任教师

计算机类、自动化类、电子信息类、电子商务类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12

土木工程学院

4

专任教师

结构工程、市政工程、环境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13

建筑学院

4

专任教师

建筑类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14

体育学院

3

专任教师

体育教学、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15

机械工程学院

2

专任教师

机械工程

博士研究生

博士

55周岁及以下

合计

40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并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身心健康,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与团队意识强,学术端正,教学能力强,能全职在我校工作。

(二)岗位条件

招聘范围为台湾籍博士。

1.学位要求: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可的博士学位。

2.年龄要求:原则上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台湾地区居民,特别优秀和紧缺急需的,可放宽至60周岁。

3.外语要求: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能够熟练运用外文撰写科研论文和进行学术交流。

4.工作要求:从事相关专业教学、科研工作。

三、管理模式及聘期

按合同实行协议管理,首聘服务期为3年。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条件保障和待遇

(一)办公和住房条件。受聘者在校工作期间,学校提供相应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办公条件,提供周转房一套。

(二)安家费标准。学校每年为台湾籍博士支付安家费5万元(不提供周转房源的,按每年7万元的标准发放安家费),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下同。

(三)工资待遇。受聘者聘期内每年发放工资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副高以下职称人员20万元,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待遇实行“一人一议”),按月平均发放。

(四)科研启动经费。受聘者聘期内提供科研启动经费,标准为文科6万元、理工科12万元。

(五)医疗和社会保障。学校为受聘者购买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受聘者聘期内每年享受一般疾病医疗费用报销限额0.4万元。

(六)交通补贴。受聘者聘期内每年享受1万元的交通补贴。

五、引进程序

人事处根据面试结果报请校长办公会议决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应聘人办理入职相关手续,正式入校报到时签署工作协议并按协议兑现待遇。科研经费由引进人才提出工作计划和经费预算,由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并批准立项后,由人事处审批科研启动经费。

六、考核

人事处根据聘用合同和相关协议对引进人才开展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工作由所在教学学院负责实施。考核结果由各教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后报学校,并作为核发科研经费和人才安家费的主要依据。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学校停发其科研经费和人才安家费,聘期考核合格时予以补发。

七、应聘要求

应聘人可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向我校提出应聘申请,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一)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应聘人详细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详细有效的联系方式等。

(二)工作及学习简历,应包括以下内容:

1.应聘人详细的学习、工作经历和任职经历。

2.应聘人如实填写《湖北工程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表格请在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

3.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各类教学、科研类获奖证书。

4.发表论文著作情况。发表论文应包括作者排名、影响因子,以及论文被收录和引用情况;著作应包括作者、书名、出版社、出版日期和本人执笔内容,同时提供3篇最能代表应聘人研究水平的学术论文影印件或扫描件。

5.科研项目。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来源和经费、本人所完成的内容。

6.获得专利情况。包括专利名称、种类、专利号、排名情况、本人完成部分。

(三)应聘后的工作打算。

八、相关说明

本招聘简章为预公告,引进计划和条件等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结果为准。主管部门审批后如有调整,另行公告通知。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汤老师 牛老师 0712-2345109 2345619 13329911881

E-mail:rscrcyj@163.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孝感市交通大道272号湖北工程学院人事处

邮编:432000

标签: 博士 55 专任教师 周岁 研究生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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