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延吉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将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若干名。招聘条件为延吉市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且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失业人员。岗位设置主要包括基层公共服务类和公共管理类,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符合条件者可再安置一次。报名长期有效,流程为失业登记、人员审核、面试。咨询电话根据居住社区或市直部门而定。此举旨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充分就业。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90号)文件要求,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充分就业,搭建供需双方对接平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延吉市就业服务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若干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延吉市城镇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男60周岁、女50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失业登记人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1.下岗失业人员。指原国有(含厂办大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大龄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原则上按户口簿首页住址为准,下同)及城镇常住人员中,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且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

3.残疾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失业人员。

4.零就业家庭成员。指经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

5.低保失业人员。指城镇户籍及城镇常住人员中,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6.失地农民。指依法被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的农民。

7.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及以上未就业(从未有过就业经历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的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包括专科、本科和研究生。

二、岗位设置

主要包括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含窗口单位)管理类和专业技术类岗位。

三、在岗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员三类人员,可按程序再安置一次,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四、报名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直至关闭公告。

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公休日除外)。

五、办理流程

1.去所居住社区做失业登记,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身份;

2.终审结束后到就业服务局四楼城镇就业指导科进行人员信息审核;

3.审核通过后带齐资料到用人单位进行面试,合格并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上岗手续。

六、咨询电话

进学街道办事处:  

 0433-2911810

建工街道办事处:  

18304336620

河南街道办事处:  

 0433-2908845

公园街道办事处:   

0433-8193312

北山街道办事处:   

0433-2618188

新兴街道办事处:   

0433-2667913

依兰镇人民政府:   

0433-5000532

小营镇人民政府:   

0433-2868715

三道镇人民政府:   

0433-2599685

朝阳川镇人民政府: 

0433-3589489

市直部门:         

0433-2368128

延吉市就业服务局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人员 0433 就业 失业 城镇 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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