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证工作力量,提升广大群众对我县公证服务工作的满意度,南昌县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南昌县公证处拟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7人;
(二)招聘岗位:南昌县公证处公证员助理岗。(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爱岗敬业,吃苦耐劳,愿意从事公证工作;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见附件);
3.年龄要求:20-35周岁。年龄计算方式:20周岁以上指2004年4月30日之前出生;35周岁以下指1988年4月30日(含)之后出生;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素质,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信息化运用能力;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本县财政拨款(上月最后一天在册)的编外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5月13日上午9:00——5月15日下午16:30,考试报名费为50元,缴费时间截止为报名结束当日17:00。
2.报名步骤:
①点击http://exam.jzkj.net/ksbm/29/0012,注册报名账号,通过输入登录序号、密码、短信验证码登录报名系统。
②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6个月以内)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红、蓝或白色背景,文件小于300k),报名所需资格证明材料以图片形式上传。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联系到报考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③请按照网上报名系统的各环节逐一进行填报,提交报名后,待审核通过后进行缴费,未完成网上报名所有步骤的考生,视为报名无效。
(二)考试
1.考试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50%)+面试(50%)的形式。
2.笔试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通过客观化纸笔测验方式进行,考查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法律知识(占比10%)等部分。
3.笔试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4.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笔试进入面试比例为1:2,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比例取消岗位。
5.考试时间、地点、打印准考证等事宜将在网上另行通知。
6.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笔试进入面试比例进行资格审查(末位同分的考生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入围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具体事项见后续公告。
7.资格审查合格后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和内容详见后续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总分为100分。
8.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
(三)体检、考察
1.以总成绩排名,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末位并列依次按学历高低→法律专业优先→面试成绩高低→毕业时间先后→工作时间长短确定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并在网上予以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结论不合格需复检的,由体检实施机关安排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放弃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1次。
5.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将不再进行递补。考察时间、地点、所需材料等相关事宜将另行通知。
6.体检和考察由县人社局、县司法局共同组织。
(四)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将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天。公示无异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有异议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实行编外合同管理,考核期2个月(考核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考核期满合格的,由县人社局下发聘用通知。用人单位依法依规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到县劳动监察大队鉴证。聘用人员实行三年一聘(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薪酬待遇
1.工资待遇为4500元+工龄工资50元/月(工作满一年工龄工资从50元开始,每满一年递增50直至250元止)。
2.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受聘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个人负担部分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1.招考工作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监督电话:南昌县人社局0791-85712813。
2.招聘工作资格审查贯穿始终,报考人员务必仔细对照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凡因考生个人弄虚作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负责。
3.对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等情节严重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的处理。
4.应聘人员、聘用单位和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有《南昌市市县(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统一组织公开招聘实施意见的通知》(洪府厅发﹝2012﹞48号)第七(一)条所列情形的,要实行回避。
5.招聘工作各阶段具体安排均在“南昌县人民政府——专题专栏——人事考试栏目(http://ncx.nc.gov.cn/ncxrmzf/zkly/xxgk_list.shtml)”,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参考人员因未看到通知而影响录用等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6.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7.本公告由南昌县司法局负责解释。报考咨询电话:县司法局0791-85700196;岗位咨询电话:江西省南昌县公证处0791-85713618(咨询工作、待遇等事宜);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8607086348王女士。
附件:2024年南昌县公证处公证员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序号 | 用人 单位 | 岗位 名称 | 招聘人数 | 资格条件 | |||
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代码) | 学历 要求 | 年龄 | 其他条件 | ||||
1 | 南昌县公证处 | 公证员辅助岗1 | 2 | 法学(0301)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0-35周岁 | |
2 | 公证员辅助岗2 | 2 | 不限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0-35周岁 | 限男性 | |
3 | 公证员辅助岗3 | 3 | 不限专业 | 本科及以上学历 | 20-35周岁 |
南昌县司法局
南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南昌县 招聘 报名 体检 资格 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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