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霄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意见》规定,现将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全县范围公开招聘。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具有我县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在我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户)。
三、招聘岗位要求、人数、工资待遇及聘用时限
(一)本次拟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名称、人数、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待遇见下表:
岗位名称 | 人数 | 地点 | 工作内容 | 待遇 |
保洁 | 1 | 列屿镇林坪村民委员会 | 村委会指定区域清洁工作 | 1810元/月 |
保洁 | 1 | 开发区狮山村民委员会 | 村委会指定区域清洁工作 | 1810元/月 |
保洁 | 1 | 东厦镇东厦村民委员会 | 村委会指定区域清洁工作 | 1810元/月 |
(二)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聘用时限为3-6个月。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身份证、《就业创业证》等相关材料到工作所在村委会报名,每人只能选择我县辖区1个岗位报名。
五、报名时间及资格审核
自2024年4月30日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5月9日17时30分报名截止,符合招聘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或脱贫人口可到对应工作地点所在村委会报名。资格审核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核主要审核报名人员是否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
六、公示与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5天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签订劳动合同手续。
4、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96-8518933(云霄县劳动就业中心)
监督电话:0596-8533165(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云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招聘 岗位 报名 村委会 聘用 云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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