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的公示(孙小梅、刘丽莹、康雪、王欢欢)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龙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拟对孙小梅等4位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4月18日至4月24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反映问题或提出异议。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街道(社区)寻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要求,拟对孙小梅、刘丽莹、 康雪、王欢欢,身份证号:23232119******0621,身份证号:23060319******1766,身份证号:23230219******0766; 身份证号:23023019******1121 进行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

龙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8日

标签: #身份证号 #2024 #公示 #18 #服务中心 #人才


本站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便利,如有任何侵权或错误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尽快进行更正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订阅每日考试


备考专区

时政热点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