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龙凤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的公示(孙小梅、刘丽莹、康雪、王欢欢)

根据相关通知要求,经多方审核认定,拟对孙小梅、刘丽莹、康雪、王欢欢再次安置至城镇公益性岗位。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4日,公示期间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反馈相关问题。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按照《关于做好城镇公益性岗位再次安置工作的通知(试行)》(庆人社规〔2023〕2号)文件要求,经用人单位申请,街道(社区)寻访,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认定符合要求,拟对孙小梅、刘丽莹、 康雪、王欢欢,身份证号:23232119******0621,身份证号:23060319******1766,身份证号:23230219******0766; 身份证号:23023019******1121 进行再次安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4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监督举报电话:6241261。

龙凤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4月18日

标签: 身份证号 2024 公示 18 服务中心 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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