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德县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化德县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公告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县战略,全面融入自治区“一心四园多点”人才工作新格局,聚焦办好“两件大事”,发展“五大经济”,按照《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乌党人才组发〔2023〕5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化德县2024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为做好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计划

本次化德县事业单位计划引进25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化德县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人才引进需求表,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学历条件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2024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大学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博士研究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5.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6.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9.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8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身份证为准。另有规定的,以人才需求目录为准。

10.2024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4年7月31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现役军人。

2.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近5年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4.乌兰察布市外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或公务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人才引进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按要求将所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hdxrcyj@163.com)。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人才引进需求表》,《人才引进需求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提出。

3.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2024年5月14日18:00。

4.每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化德县2024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

5.应聘人员须将以下原件材料扫描成电子版:

(1)《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字后扫描);

(2)身份证;

(3)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本人承诺书、加盖院(系)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年毕业的留学人员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交本人留学院校成绩单、国内本科院校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电子注册备案表;

(5)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应聘人员须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hdxrcyj@163.com)。应聘人员须按“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格式命名压缩包。

6.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时间:应聘人员须在2024年5月14日18:00之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以指定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5月14日18:00之后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材料至指定邮箱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温馨提示:请应聘人员尽早发送邮件,由于网络拥堵等原因造成邮件超时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7.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网上资格审查

1.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邮箱信息。

2.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5月14日。

3.资格初审方式: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

4.应聘人员应具备与报考岗位所要求专业一致的学历学位,用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报考,专业条件的审核以应聘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主要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学科专业目录等进行,国(境)外留学硕士专业审核同时结合在读期间所学课程内容、成绩单等进行判定。

5.资格初审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6.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在化德县党建网上公布。

(三)笔试

1.根据报名及资格初审实际情况,应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超出1:3(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结束后,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1:3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数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如应聘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数小于或等于1:3(引进计划数与资格初审通过人数之比),则无需增设笔试环节,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3.如开展笔试环节,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总分为100分。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应聘人员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需携带:

1.《报名登记表》(务必与邮箱发送的《报名登记表》一致);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本科及以上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国外留学人员提供《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院校成绩单;

6.资格复审合格的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资格复审合格的其他学历层次人员全部参加面试;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应聘人员面试时须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不按规定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岗位资格条件及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

4.面试时间及地点在化德县党建网上另行公布。

(六)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1.如增设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采取面试方式加试。

2.如不增设笔试环节,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采取面试方式加试。

3.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七)体检

1.进入体检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参加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3.因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造成岗位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考察

1.进入考察范围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2.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3.具体考察时间在化德县党建网上另行通知。

4.考察所需材料。参加考察人员须提交个人档案材料及资格审查时所提供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考察方式。考察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成2人及以上的考察组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报告。

6.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九)公示聘用

1.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题会议研究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并在化德县党建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4. 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加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选调,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需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报名人员对引进资格条件的专业、学历、其他条件等内容需要咨询时,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请报名人员随时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0474-7902924

邮箱:hdxrcyj@163.com

监督电话:0474—7906539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化德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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