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的公告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根据《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的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详见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于2024年4月29日发布的《关于2024年西安市公开招聘(募)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和有关事项安排的公告》附件一。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安排

(一)时间:2024年5月7日(星期二)9:00—17:00。

(二)地点:西安市雁塔南路曲江行政商务区300-9号A座西安建设大厦三层306会议室。

(三)资格复审递补截止时间:2024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16:00前。

三、资格复审方式

须本人携带材料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材料

1.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笔试准考证》。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学历学位证明等资料分别按以下情况提供,具体为:

(1)国内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国外留学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同意报考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具体包括:

(1)档案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托管的,需提供2024年以来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托管证明。

(2)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必须提供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未规定服务年限或最低服务年限已满。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6.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三)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按照本岗位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须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及时与递补人员取得联系的,取消递补资格。

(四)资格复审通过后,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站有关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错过后续考试安排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可拨打咨询电话询问。

联系电话:029—88668202

咨询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人事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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