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我区国企改革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拓宽国有企业管理层选拨任用方式,引进优秀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努力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根据《公司法》《海勃湾区直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海勃湾区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国企机构设置及薪酬绩效工作方案》为依据发布选聘公告: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重操守、重能力、重经历、重业绩。
(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四)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唯才是举。
二、选聘职位
海勃湾区工业建设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1名。
三、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政治立场坚定,自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对党忠诚、勇于创新、治企有方、兴企有为、清正廉洁,能够坚决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热爱国资国企事业,服从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
3.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素质能力,具有较强的战略决策能力、科学治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市场应变能力;
4.具有正确的业绩观,勇担当、善作为,勤奋敬业、真抓实干,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5.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任职资格
副总经理:男性,年龄50周岁以下(1974年4月1日后),工程管理或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学位证书,须提供学信网相关学历证明,熟悉项目报建、建设管理全过程;具有15年以上建筑施工或房地产行业从业经验,10年以上建筑公司或房地产公司中层以上管理经验;具有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和一级建筑类执业证书。
(三)不受理报名的情况
1.不讲诚信正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联合惩戒对象的;
2.有违法违纪、犯罪情况的,或者正在接受审查,司法程序尚未总结的;
3.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1.工资薪酬执行《海勃湾区国有企业三年改革国企机构设置及薪酬绩效工作方案》。
2.养老、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及其他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09:00-2024年5月8日下午18:00结束。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应聘材料,本人本人身份证(二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关获奖证书,现任职务证明材料、个人经历及其他履历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须由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htjtnmg@htjtnmg.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岗位+手机号码”(如:王某+副总经理+186********)。;
3.应聘者应对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我们承诺对应聘者提交的资料信息严格保密。凡提供不实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相关协议。
(二)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
2.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4月30日上午09:00-2024年5月8日下午20:00结束。
3.资格审查为工作人员对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是否符合应聘要求进行审查。考生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在报名截止之日前,因未如实、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相关证明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如有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三)面试和考察
1.考试:招聘人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延长报名时间、适当调整开考比例等方式确定开考情况。
2.竞职演讲、面试。竞职演讲满分40分,竞职面试满分60分,达标总分数为均分80分。抽签确定竞聘者的演讲和面试顺序。竞聘者先进行竞职演讲,随后进行面试。竞聘者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参加竞岗目的、对岗位职责的理解等方面进行陈述,重点考察应聘人选经营决策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实际工作经验及对应聘职位匹配度,演讲、面试时间均为10分钟。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保留二位小数),得分计入综合成绩。对于面试总分未达到80分以上的岗位,不按排名入围,暂定空缺。
3.组织考察:根据得分高低按竞聘职位与考察人选1:2的比例提出考察人选名单,报领导小组考察。
(四)体检
1.体检标准和具体要求按《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如出现岗位空缺的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所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存在不影响聘用且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聘用期为三年。
(六)有下列情形应聘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1.考察不合格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3.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4.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5.放弃聘用资格的;
6.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准聘用的情况。
六、岗位管理
本次选聘的副总经理岗位实行契约化管理。由企业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与其协商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进行年度及任期考核,根据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决定是否续聘和实发薪酬。
七、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等,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发行的出版物以及组建的微信群、QQ群或他人代办报名、考试、协议包过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公示、电话等方式进行发布、通知。
(四)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属于乌海市海勃湾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政策咨询:0473-2019988
监督电话:0473—2055616
乌海市海勃湾区国有资产运营服务中心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30日
附件1:报名表docx
标签: 聘用 资格 报名 体检 应聘 海勃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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