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气发〔2023〕81号)《辽宁省气象部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辽气发〔2023〕79号)和《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方案》(辽气办发〔2023〕40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调剂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调剂人选要求
应聘考生报考时服从调剂,经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面试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可申请调剂。已确定为拟聘用人选但放弃聘用的考生,不可申请调剂。
二、调剂工作要求
调剂人选每人可选择2个调剂志愿,按照要求填报调剂志愿表(详见附件1),于2024年5月7日17时前将本人签字确认的纸质版调剂志愿表扫描件发送至lnqxzp2022@163.com,邮件标题统一写成“2024调剂志愿+考生姓名”。调剂人选的专业、学历须符合申报调剂岗位的要求,否则不予调剂。
三、调剂工作程序
调剂分两轮进行,辽宁省气象局首先根据调剂人选选择的第一志愿,按照调剂岗位的专业和学历要求及应聘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第一轮调剂。第一轮调剂结束后,对于未调剂成功的调剂人选按照第一轮的调剂规则,根据剩余岗位情况进行第二轮调剂。
调剂工作结束后,调剂结果将在辽宁省气象局官方网站进行公布。经调剂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在原报考岗位空缺时不再参加递补。
四、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一)联系电话:024-83862054。
(二)传真电话:024-83862061
(三)邮箱lnqxzp2022@163.com
(四)监督电话:024-83862063
附件:1.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调剂志愿表
2.辽宁省气象部门2024年事业单位补充招聘调剂岗位明细表
辽宁省气象局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调剂 2024 气象部门 辽宁省 事业单位 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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