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船员公告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面向社会招聘2名船员,要求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有相关专业技能。报名时间为5月6-11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考试采取面试形式,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技能。通过考试并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官网公示7天。聘用后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将取消应聘资格。

(注:系统自动识别,请以正文为准。)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渔业事业;

(二)1979年4月至2006年4月期间出生;

(三)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期出江出海;

(五)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和专业技能,详见《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船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普通高校在读;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在职职务船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上级有规定不得应聘到政府购买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船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表中须粘贴本人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岗位适任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上述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5月11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00—17:00)。

(三)报名地点。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1501办公室(南通市海门区北京中路600号行政中心)1305办公室,联系电话:0513-68539079。

(四)资格审查。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依据本公告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达到2: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取消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及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www.haimen.gov.cn,政府信息公开-部门(单位)信息公开-农业农村局,下同)公告。

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员及其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参加考试,考试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依据制定的考试工作方案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为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小数点后保留二位)。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在考试合格者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取得岗位适任证书时间早者在前)。体检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考察工作由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考察小组提出考察意见。

五、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集体研究后,名单在南通市海门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因应聘人员原因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考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取得岗位适任证书时间早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手续办结后不再递补。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后,由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综合考评。试用期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人员性质及待遇

普通船员年度薪酬待遇按区有关部门核定的当年度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标准执行。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本《公告》由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68539079、89280007(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

监督电话:0513- 82229209(中共南通市海门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通市海门区监察委员会派驻区农业农村局纪检组)

附件:1.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船员岗位简介表

2.南通市海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海门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2.docx

标签: 南通市 海门 招聘 岗位 人员 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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