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辖区卫生室工作发展需要,为加强卫生室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卫生室综合服务能力及水平,经我院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乡村医生,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基本原则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学以致用、专业对口的原则;坚持科学、公正地选拔优秀人才的原则;接受上级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二、招聘岗位设置及招聘方式(一)招聘人数及岗位:乡村医生4名,巧家县小河镇山堡村卫生室2名,巧家县小河镇瓦房村卫生室2名。(二)专业及要求: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有相关资质或工作经验者优先,性别不限。(三)招聘方式:1.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分数为60分。以所得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人数与考生报名人数不受开考比例限制。三、招聘程序及有关事项(一)报名方式及要求1.网络报名:将报名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等)扫描打包发送至邮箱:2891992325@qq.com。联系人:周医生,联系电话:18087094663。2.现场报名:将报名材料提交到小河镇中心卫生院办公室。(现场报名日期节假日除外)。3.报名日期: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0日(8:00-11:30,14:00-17:30)。(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照可选报的公开招聘岗位,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四、招聘条件(一)聘用人员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2.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学历、专业、履职资格条件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4.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聘用:1.现役军人;2.服务期内的定向免费医学生、定向研究生;3.正在履行有关劳动合同关系未解除或违反有关劳动合同关系的;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以往事业单位或公务员录用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五、面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达面试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六、考察、体检及聘用(一)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1比例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由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学习、遵纪守法、社会信用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考察合格者作为本次招聘意向性录(聘)用人选。考察不合格或者书面提交放弃聘用申请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二)体检考察通过后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人员严格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按实际发生数由考生承担。不按时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拟聘用资格,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三)拟聘人员确定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巧家县小河镇中心卫生院公众号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四)聘用手续办理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统一办理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七、用工方式及工资福利待遇(一)用工方式1.用工方式:劳动合同,与单位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及服务协议。2.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3.乡村医生实行一年一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提前一个月通知解聘。乡村医生可以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提出辞职申请。(二)工资福利待遇具体工资标准及休假、福利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八、其他本公告由巧家县小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巧家县小河镇中心卫生院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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