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富宁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富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编制使用的通知》(富编委准〔2023〕44号),经《中共富宁县人民政府党组关于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息服务中心考察调(流)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批复》(富政党复〔2024〕4号),同意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以考察调(流)动方式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名。
一 、考察调(流)动范围
县城区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申请调(流)动条件
(一)报名参加考察调(流)动的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精神;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爱岗敬业,公道正派,务实担当,事业心、责任感强;
3.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
5.具有丰富的办公室工作经验或从事融媒体工作经历,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察调(流)动报名:
1.尚在领导干部岗位任职试用期的;
2.党纪政纪处分期或者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治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申请递交时限
符合条件且有意愿的人员,请于2024年1月17日18点前将书面申请和报名表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吴正彬,电话:15906972182。
四、综合考察
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初审后,按照拟调计划岗位人数的1:3确定人员进行考察。通过与被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联系,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专业成绩、团队协作精神、身心状况、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考察了解,最终确定拟调(流)动人选按流程办理调(流)动手续。
富宁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
标签: 考察 富宁县 人大常委会 办公室 2024 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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