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第4号)
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要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笔试成绩
详见附件1。
二、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为49分(含49分)。
三、面试资格复审人选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及以上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人员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客观,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按规定取消复审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待通知。
四、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年5月7日至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和谐路3号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三楼人社局(和盛家园正对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和工资福利室。咨询电话:0898-26698362。
五、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须复印在同一页面);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交贴有本人照片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或院系公章);
4.学信网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5.报名网站打印的《报名表》、笔试准考证;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7.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面向服务昌江黎族自治县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中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定向岗位的人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1份;
9.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复印件及退役军人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退役军人档案存放证明原件1份。
上述1—6项材料必须提供,7—9项材料视招聘岗位要求提供,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六、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材料,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须双方签名按手印)。
(二)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提供材料不全或有关材料信息不实的,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附件1:昌江黎族自治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
2.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昌江黎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代)
2024年4月30日
标签: 复审 资格 笔试 昌江黎族自治县 原件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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